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張淑珠
國民法官法去年正式上路,凡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的國民,皆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十日共逾二二六萬名符合資格市民中,以電腦隨機抽選出一萬一二五○名備選國民法官。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初選中籤率約千分之五,抽選出的初選名冊將利用電子資料傳輸(安全加密)方式提供台中地院運用。
民政局說明,昨日抽選程序由吳局長主持,秉持公正、公開原則,由指定人員操作內政部統一開發系統,隨機抽選一萬一二五○人,並在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劉柏駿、台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聖傳及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紹貴共同見證下,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吳世瑋指出,台中市政府此次配合台中地方法院,造具一一四年備選國民法官的初選名冊,截至篩選基準日(今年九月二日),台中市設籍人口數計二八五萬四二五六人,經篩選符合年滿二十三歲且連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具備積極資格者計二二六萬七二九一人,並依台中地方法院估算一一四年度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隨機抽選」一萬一二五○人。
民政局表示,被抽中的備選國民法官經台中地院審核小組調查篩選,排除不具備國民法官資格或有不能擔任的情形者後,將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經列載於複選名冊的民眾,未來將會收到法院郵寄的一一四年度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讓民眾能為明年度個案抽中的可能性預作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