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動部
堆高機是製造業與倉儲作業常用的動力搬運機械之一,它具有高機動性、活動範圍廣泛等優點,並可配合不同材質棧板使用,經常穿梭於各類搬運作業及區域,提升裝卸、堆疊和轉送貨物等效能;但是,往年因為堆高機操作人員忽視或操作不當、堆高機具老舊或作業場所混亂等問題,而造成職災事故時有所聞,不僅有礙於堆高機駕駛本身操控外,也可能影響工作場所內相關作業人員安全。
為提升作業安全,建議事業單位應適時汰換機齡老舊之堆高機,及搭配採用相關科技輔助安全防護裝置,例如:駕駛座安全帶鬆脫警報、駕駛離座強迫制動停止、車體周圍警戒顯示、倒車警示音響或倒車顯示幕…等,以提升堆高機周遭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安所)研究統計我國100~113年相關堆高機媒介物職災計有146件如圖1,扣除資料7件不齊全,分析災害類型如圖2,包含被撞(42件30.2%)、物體倒塌、崩塌(30件21.6%)、墜落(25件18%)、物體飛落(18件12.9%)、被夾、被捲(12件8.6%)等,肇災原因主要包含3個構面:
(1)作業人員:例如堆高機駕駛能力及注意力不足、駕駛以外之作業人員危險認知能力或注意力不足、站立堆高機貨叉上作業發生事故等。
(2)堆高機具:例如頂蓬強度不足、未配備駕駛座安全帶、警示燈未確實運作、駕駛離座後未自動熄火及停止等。
(3)作業環境:例如行駛於道路不平整或路面強度不足導致堆高機翻覆事故。
進一步將案例分類為單純不安全行為(44.5%)、不安全狀態(3.9%)、同時存在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51.6%),合計96.1%的案例中有不安全行為情形,例如堆高機叉舉貨物時無法正確判斷貨品之穩定性,造成貨物傾倒;貨物堆疊過高或貨物本身過大,駕駛無法確認行駛前方、後方狀況等。研究調查發現降低不安全行為除了加強勞工教育訓練之外,也可以善用科技輔助,使堆高機具有安全互鎖或防呆機制等,以限制或提醒駕駛防止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另外,研究也抽樣調查事業單位現有堆高機使用年數,結果以10年內最多約佔69%、11~20年約佔21%、21~30年約佔10%;再者,堆高機車體最常維修主要有油壓系統、電瓶與啟動馬達、安全防護裝置(燈號)及燈具、牙叉、引擎等,顯示31%堆高機使用超過10年以上及經常必須維修保養的重點。
此外,堆高機駕駛應取得操作合格證,實施作業檢點及每月、每年之自動檢查,優先採用原廠相關檢查表單、方法、工具等實施檢查,勞安所也提供堆高機檢查技術指引(草案)供事業單位參考等,以確保堆高機操作安全及功能正常,相關研究報告可參閱勞安所網站/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