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一 目的: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 5+2 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 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以協助青年就業。
二 對象: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三 訓練單位
1.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委辦單位。
2.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
3.依法立案之工業會、商業會及大專院校。
四 訓練職類 應符合促進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發展,可分為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 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五大領域領域。
五 青年參加步驟
1.登錄資料:青年申請本計畫前,應登錄為「台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 為後續訊息發布通知重要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並完成「我喜歡做的事」 職涯興趣探索測(https://exam.taiwanjobs.gov.tw/jobexam/L03/L0301 )。
2.確認資格:於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閱覽切結書 及 相 關 須 知 , 後 加 以 簽 名 或 蓋 章 , 並 交 予 訓 練 單 位 (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3.參訓回報:由訓練單位依錄訓名單進行線上回報作業。
六 補助額度:補助全額訓練費用,最高 10 萬元。
七 補助方式:訓練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訓練費用 10 萬元以內者,青年無需事先繳費。
八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1.以參訓一班次為限,且參訓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
2.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 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 1 8 0 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3.續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應自行繳交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