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受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產業補實人力,已自112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113年6月30日,配合訂定「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提供經推介就業勞工就業獎勵,及「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提供參訓勞工參訓獎勵金,在今(15)日發布施行,並且追溯自112年5月1日生效,民眾可以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查詢專案職缺資訊及獎勵規定!
發展署表示,為紓緩疫後產業基層人力缺工問題,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缺工的產業,經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會商確認納入專案之職缺範圍及合理薪資條件後,由該主管機關彙蒐專案職缺,送由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專案職缺就業,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經推介受僱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新臺幣6,000元,工作地點經目的事業主管認列位處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各款對象(如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全時工作每月給予10,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給予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1,500元。失業者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專班,結訓後發給參訓獎勵金每人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另為協助用人單位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以培訓所需人力,補助用人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以12,000元為上限,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其訓練內容以發展署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確認之訓練課程為原則,補助期間依會商之訓練時數定之。
首波專案職缺針對疫後觀光旅宿消費需求回升,造成房務清潔人員缺工,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已於112年5月2日完成會商,聚焦在旅宿業房務清潔人員專案職缺媒合,相關業者如有房務清潔人員人力短缺,可向觀光局或觀光局所指定的公協會提出職缺需求,同時也可以上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https://hr.taiwanjobs.gov.tw/)或至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求才職缺,發展署ㄧ接獲觀光局彙送的職缺將立即進行專案媒合服務,推介有願意投入房務清潔工作之失業者,近期觀光局已陸續提供職缺,將於確認符合專案職缺條件後即揭示在台灣就業通網站。